各基层党组织,各系部、部门: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省委、省厅党组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决策部署,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,强化宗旨意识,切实落实“学史力行”的要求,根据学院党委《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》安排,在全院范围内开展“我为师生群众办实事”活动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、观照现实、推动工作结合起来,弘扬党的光荣传统、优良作风,践行党的初心使命、根本宗旨,强化公仆意识、为民情怀,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、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,结合学院工作实际,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,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,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师生群众的困难事、烦心事,增强师生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。
二、活动内容
引导党员和领导干部立足本职为师生群众办实事、办好事,让师生群众感受到学习教育带来的新变化、新气象。出台完善一批制度举措,推出一批为民惠民便民的实招硬招,实施一批直接造福于师生群众的项目。聚焦身边人身边事,多做助人为乐、雪中送炭的好事。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开展实践活动:
(一)围绕学校高质量发展办实事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、全省教育大会精神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。以职教高地建设为抓手,打造高水平专业群、深化产教融合;以“三教”改革为主线,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,探索教学方法改革;抓好招生就业工作,提升社会培训项目实力,进一步激发办学活力,促进学院高质量发展。
(二)围绕服务乡村振兴办实事。帮助学院选派的“第一书记”,以及参加“万名干部下基层”、“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队”和“四进”攻坚行动的教职工,解决脱贫攻坚和服务乡村振兴中的实际问题,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,为山东省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。
(三)围绕提升师生满意度办实事。从造福于师生的角度出发,着力解师生之急,办师生之需,完善学生管理、教师发展、收入分配等制度,在学生公寓改造、后勤服务保障、校园建设上下功夫,让成果最大限度惠及师生。
(四)围绕便民利民惠民办实事。深入“双报到”社区,对接需求清单,为社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;打造智慧校园,优化审批流程,进一步规范审批事项,提升学院管理效率与服务水平。
三、活动安排
(一)深入师生群众开展“大走访”“大排查”
强化服务意识,突出问题导向,落实基层联系点制度。通过走访、座谈、问卷等调研调查方式深入社区和基层、走进师生,广泛听取师生群众的意见建议。
学院党委班子成员至少到基层联系点开展1次党建调研或参加党组织活动,帮助解决1-2个实际问题。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到社区报到,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。基层党组织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志愿服务活动,党员干部每半年至少参加1次志愿服务、为身边群众至少办好1次实事好事。“七一”前夕,开展走访慰问老党员和先模人物活动。学生党员发挥模范作用,着力围绕学风建设、学生活动开展、寝室文化建设等方面,开展“办实事”活动。
(二)制定“我为师生群众办实事”项目清单
立足做好本职工作,坚持问题导向,系统梳理走访调研发现的突出问题,建立工作台账,制定“办实事”清单,明确措施、办理时限和责任人。对即知即改、立行立改的问题早推进、早清理;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紧盯不放、明确阶段目标、持续推进化解,增强师生群众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
学院党委班子成员及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列出“我为师生群众办实事”清单,其他教职工党员和学生党员要积极为身边师生群众办实事好事,并向部门负责人提出意见建议。鼓励教职工党员和学生党员找准服务切口,结合自身能力,列出“我为师生群众办实事”清单。
(三)开展“我为学院发展做贡献”承诺活动
在全体党员中开展“我为学院发展做贡献”承诺活动,反思思想上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深入思考怎样为学院发展做贡献。依托主题党日进行专题研讨交流。应坚持目标明确、切实可行、实事求是的原则,以做好本职工作、为学院发展做贡献为主题,列出承诺清单,年末结合党员民主评议工作,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公示践诺清单,对照总结。
四、时间节点
(一)启动准备阶段(5月)
学院党委班子成员、各部门负责人、全体党员深入社区和一线师生开展走访调研,填报党委班子成员、各部门负责人“我为师生群众办实事”项目清单(见附件),于5月26日之前报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(二)推动实施阶段(6月-12月)
根据项目清单时间安排,抓好“我为师生群众办实事”项目落实,每月20日前向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工作进展情况。
(三)督导检查阶段(7月-9月)
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对“我为师生群众办实事”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,发现问题、提出建议,确保实事办好。
(四)总结提升阶段(10月-12月)
认真梳理“我为师生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开展情况,深化运用实践活动成果,巩固提升为师生群众办实事效果,理清工作思路,打通工作“堵点”,进一步完善长效工作机制。
五、有关要求
(一)高度重视
开展“我为师生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,是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,也是党中央推动广大党员干部“学史力行”作出的重要部署。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部署要求,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党的性质宗旨,坚持全心全意为师生群众服务,立足本职工作,把学习党史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,在实践中锤炼党性修养、砥砺政治品格、淬炼能力水平。
(二)加强督导
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,严格清单管理,层层压实责任,采取巡回指导、随机抽查、调研访谈等方式,对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实践活动情况进行督导。各基层党组织要各尽其职、密切配合、一体推进,确保实践活动取得显著成效。
(三)及时报送材料
各部门单位要实时梳理有关任务进展,注重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和问题不足,按照学院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统一调度,持续更新相关任务清单进展情况并定期按要求进行报送,及时反映实践活动动态,按时提交工作总结和问题整改报告。
(四)营造浓厚氛围
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利用新媒体技术,做到线上线下相结合,发挥宣传媒体主渠道、主阵地作用,聚焦创新举措和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事迹,加大宣传力度,做好“我为师生群众办实事”专题宣传工作,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,营造浓厚氛围。
联系人:丁林曜、亓洋洋,邮箱:jb@sdlvtc.cn。
附件:“我为师生群众办实事”项目清单
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
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
(组织统战部代章)
2021年5月10日
附件
“我为师生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任务及进展情况清单
部门单位: 填报日期:2021年 月 日
序号 |
实践活动名称 |
活动目标及内容 |
活动进展情况 |
计划完成时限 |
责任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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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任务清单要明确每一项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,要有明确的目标和可操作的具体措施,明确责任人和计划完成时限,避免“空话套话”。“活动进展情况”第一次不填,6月起每月20日前填报进展情况,报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。